平湖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是民政注册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,目前主要承接青少年思想引领、文化学习、公益服务等,逐步形成青少年公益课堂、青年公开课、青年学堂、亲青恋·在平湖遇见你等品牌。现因工作需要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。 一、招聘计划 1.岗位。平湖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。 2.人数。1人。 二、招聘条件 1.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 2.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); 3.户籍不限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无违法犯罪记录,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; 4.热爱青少年工作,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,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语言沟融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。 5.中共党员(包括预备党员)、持有社会工作证者优先考虑。 三、招聘录用程序 1.报名。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9年9月10日8:30-11:30,14:00-17:00(根据青少年宫上班时间),报名地址:平湖市青少年宫二楼行政办公室;报名咨询电话:13732576656。报名携带材料:(1)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;(2)学历、学位证书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;(3)报名表(附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)。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、有效。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,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。 2.面试。在报名人数不超过10人(含)的情况下,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,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参加面试。如果报名人数超过10人,将适当增加笔试环节,考试最终成绩=(笔试成绩×30%)+(面试成绩×70%),若综合成绩相等,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在前。 3.体检和考察。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:1的比例确定体检、考察对象。若出现体检不合格、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,则在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 4.录用。录用人员与平湖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。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或不胜任工作者,取消录用资格,解除劳动合同。 四、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,由平湖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 附件:平湖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:平湖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.docx
平湖市青少年综合服务中心
2019年9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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